公司简易注销与一般注销
在注销公司的时候,可以选择的注销方式有两种,分别是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顾名思义,简易注销肯定相比一般注销来说更加的便捷。那么,你了解这两种方式吗?各自又怎样的流程,又分别适用于何种情况呢?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这两者的区别。
一、简易注销与一般注销的区别
1、提交资料
首先,在所需要提交的资料方面,简易注销需要的资料要更少一些。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如果已经换成“三证合一”的新照,提供新照即可);
(4)其他需要根据具体要求提交的,例如无债权债务等声明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书、决定解散的决议性文件、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情况说明、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决定企业解散、组织并完成清算且承诺债务等内容的1份决定书等。
但是一般注销不但要提交以上资料,还需要根据规定提供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算组备案证明、清税证明、刊登公告等,这些资料都需要申请人自己去各个相对应的场所办理,是非常麻烦的。
2、流程
简易注销的程序很简单:
(1)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等待10个工作日;
(3)注销登记
然而一般注销的程序就相当复杂了,首先得成立清算小组,然后去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经过大概45天后提交注销公司国、地税,再去工商局办理备案,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另外还要注销社保、银行账户、印章等。
3、注销时间
简易注销的时间大概只需要10天,在公告期内,3天没有异议的话就可以办理简易注销了。而一般注销流程后还得公示45天,后续的事情也需要花费很多时间。
4、费用
一般注销需要的费用几千,多的话甚至达到几十万。简易注销不需要公告费,公告方式简单。
简易注销虽然方便,但并不适合所有公司,例如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属于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存在股权冻结的、涉及到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这些企业都不能进行简易注销。
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