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移除工商经营异常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异常名录移除要三年。
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司自纳入之日起3今年年底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执行公示公告责任的,可向做出纳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移除经营异常名单。
公司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能够自公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型做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在5个工作日日内再决定是否审理。给予办理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日内核查,并把核查结论书面通知申请者;不受理的,将不受理的原因书面通知申请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核查发觉把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存有不正确的,应当在查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日内给予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