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郑州专业代理三类医疗器械
【法律规定】: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从业三类医疗器械主题活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企业经营范围和企业规模相匹配的质量管理机构或是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对口专业文凭或是技术职称;
(二)与企业经营范围和企业规模相匹配的经营地;
(三)与企业经营范围和企业规模相匹配的贮存条件;
(四)和经营的医疗机械相匹配的品质管理制度;
(五)和经营的医疗机械相匹配的专业培训指导、专业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质量管理机构或是工作人员。
企业新闻 郑州专业代理三类医疗器械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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